生育保险条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符合相关规定的男女职工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福利。生育保险能保证生育职工因生产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具体请看下面介绍。

目录 1.生育保险条例 2.男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3.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4.生育保险可不可以异地报销 5.生育险新政策详细条例

1生育保险条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符合相关规定的男女职工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福利。生育保险能保证生育职工因生产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男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二、其它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三、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异地分娩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二胎生育保险规定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2男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男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3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生育保险个人是不得购买的,是一定要由用人单位代为购买。

  2、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才可以享受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须符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才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


4生育保险可不可以异地报销

  生育保险可不可以异地报销?可以。生育保险报销可以跨地区报销的,不过要向相关机关申报批准。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都是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在我国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同时符合我国二胎生育者也是可以享受和头胎一样的福利待遇。生育保险报销时我国一项福利性待遇,也是我们职工的福音,在职工生育期间为职工减轻了经济上的负担,体现了我国人性主义的情怀。


5生育险新政策详细条例

  新政1 医保卡可支付产检等门诊费用

  以前,不能用医保卡内的钱付生育费。这次调整,个人账户里的钱应用得更广泛,也可以支付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负担的费用。这意味着,只要您个人账户中有钱,产检等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用医保卡里的钱进行支付。

  新政2 生育医疗费不再采取限额补贴

  一直以来,生育住院医疗费都是实行限额补贴,正常产的补贴标准为2300元,难产及剖宫产的补贴标准为3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补贴标准增加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补贴标准分别增加500元。

  今年,为减轻参保人员生育住院医疗费负担,遏制生育住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生育住院医疗费不再采取限额补贴,而且针对不同级别医院,确定个人自付标准。其中,在二级及以下医院规定范围内生育住院医疗费个人不自付。沈阳市医保局表示,据统计,每年参保职工生孩子都集中在三级特等医院、202医院和市妇婴医院,人数占据了48%。这一政策,可以引导参保人员理性就医。

  今后,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自付费用。这意味着,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生孩子可以实现零支付的目标。在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参保人员按规定的个人自付标准支付费用,其余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如果在三级医院正常产单胎,个人自付仅为400元。如果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办理转院的,转院前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生育医疗费在生育的转入医院按规定标准结算。

  举例说明,以参保人员在普通三级定点医院剖宫产生育单胎为例,2012年数据显示,在普通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人均费用为4539元,执行老政策按限额结算,需参保人员个人支付金额为:4539元-3200元=1339元。调整为定额结算后,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个人自付标准800元即可,其余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新政3 在外地医院生娃补贴标准上调

  参保人员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院生育住院医疗费支付政策,仍然实行限额补贴,但补助待遇今年也有提高。补贴标准正常产由原来的2300元增至2500元,剖宫产及难产由原来的3200元增至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增加补贴500元(原政策是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补贴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增加补贴标准由原来的500元增至1000元。

  新政4 城镇居民正常产补贴限额上调5倍

  不仅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居民医保的生育保险待遇也提高了。以前居民医保的正常产限额补贴是300元,剖宫产、难产补贴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补贴1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分别增加补贴100元。新政策调整后,限额补贴均上调了,其中正常产1500元,提高了4倍,剖宫产及难产补贴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增至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手术的补贴标准增至600元。同时,将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新政5 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孩补贴提高

  如果您是参加医保的男职工,妻子没有工作也没有参保,那么您妻子生孩子住院医疗费也可得到补贴,而且补贴还有所上调。本次政策调整提高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住院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新老政策的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标准均与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标准相同,也就是可享受到上调后的城镇居民参保的限额补贴金额,即正常产1500元,剖宫产及难产2000元等。

  新政6 产前检查将享有一次性补贴

  按照之前的医保政策,参保职工的产前检查补贴含在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中,只有当生育住院发生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低于限额补贴标准时,差额部分才可以抵减产前检查费。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没有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在新调整的政策中,无论是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还是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住院的,均享受产前检查一次性补贴待遇。补贴标准分别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产检补贴标准为500元,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产检补贴标准为300元。与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一并结算。

  新政7 外籍参保职工也有补贴

  之前,关于外国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上没有说法。今年,在新增政策中明确,在沈阳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国籍职工(指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享受生育(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住院医疗费补贴、产检补贴和生育津贴(不包括2个月晚育奖励津贴及计划生育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最多支付其两次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津贴。

  外国籍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住院手续时,需出示医保卡、就医手册、有效身份证件。在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医疗费收费凭证、住院病志及外国籍职工有效身份证。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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