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癌的治疗方法简介

2014-09-30 18:01:24

陈照亮 主任医师 滨州市中心医院

最近几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朋友被诊断出患上了咽喉癌疾病,给身体健康以及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对于咽喉癌疾病患者的治疗来说,治疗方法是很多的,下面看一下相关的介绍吧!

  1、放射治疗 主要适用于Ⅰ期病变:

  ①小而表浅的单侧或双侧声带癌,尚未侵及前连合、声带突或声门下区,声带运动良好。

  ②会厌边缘癌,病变小于1CM。

  ③全身情况差,不宜手术者。

  ④对范围较广泛,涉及喉咽产的癌肿,可先行术前放疗。60钴的术前放疗剂量是在4周内照射45-50GY(4500-5000RAD),放射结束后2-4周内行手术切除。单纯放射的剂量是60-70GY(6000-7000RAD)。

  2、垂直半喉切除术适用于Ⅰ期声带癌。于甲状软骨的中线稍偏健侧切开,将患侧声带和相应部分的甲状软骨切除。惟发音功能不如放射疗法。

  3、水平半喉切除术适用于声门上癌,累及会厌、室带、喉室、杓状会厌襞等区,而声带尚完整者。手术切除范围包括会厌、室带、喉室、会厌前隙或部分舌根部,并横断切除甲状软骨的上半部,修补喉咽粘膜,保留声带,将舌根部与声门区缝合。若有颈淋巴结转移,同时作颈淋巴结廓清术。术后可基本保留喉的功能。

  4、喉全切除术 适用于Ⅲ、Ⅳ期病变:

  ①声带癌肿范围较广,声带已固定;

  ②声带癌已侵及喉室和室带;

  ③声门下癌;

  ④放疖后复发的喉部癌肿;

  ⑤喉癌已扩散至喉体外,甲状软骨已破坏或已侵及会厌前隙,穿破环甲膜,累及甲状腺等邻近组织。

  5、新喉再造术为近年来我国发展的新手术方法,适用Ⅰ、Ⅱ期喉癌,不宜单纯放疗,又不需作全喉截除术者。其手术原则是在根治病变的基础上,将喉功能进行重建。主要方法是保留患侧的甲状软骨板的后1/5和上、下角,以及对侧甲状软骨板的后1/3和上、下角,作为再造喉的后支架。剥离和保留甲状软骨板的外软骨膜,在明视下进入喉腔,沿充分的安全边缘下,次全切除喉体。

  咽喉癌疾病的治疗方法虽然有很多种,但是并不是每一种方法对每一位患者都适用的,所以各位患者朋友应该在相关医生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早日恢复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