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肺综合征的临床表现及诊断标准有哪些?

2017-02-14 04:00:44

汤伟令 副主任医师 余干县中医院

肝肺综合征是一种继发于肝病的疾病,临床表现除原发病的表现之外,出现低氧血症,如发绀,呼吸困难的症状。当患者有肝病史,并出现了呼吸系统症状,要考虑到本病。该病为肝病的终末并发症,预示预后不好。所以一般在治疗肝脏疾病的过程中要注意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减低风险。

肝肺综合征常由各种急慢性肝病引起,导致肺血管异常和低氧血症的出现。肝硬化、门静脉高压是较为常见的发病原因。本病的临床表现多以原发性肝病及肺部病变为特点,呼吸系统表现为直立位型呼吸困难、低氧血症、发绀,其中仰卧呼吸和直立位型呼吸困难是最有特点的症状。原本肝病的表现常为肝掌、蜘蛛痣、黄疸、脾大等门脉高压的表现。

本病的诊断标准如下:1.急性或者慢性肝病,但是肝功能异常不一定会明显;2.排除原发性心脏病,胸片显示肺部有斑片状阴影;3.肺换气异常,有或没有低氧血症;4.增强超声心动扫描和(或)肺灌洗扫描显示肺血管扩张;4.患者有直立性的呼吸困难、气短、发绀、骨关节炎等症状。根据上述诊断标准,并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医师不难做出诊断,但要注意排除其他可能导致呼吸困难的疾病。

肝肺综合征的出现,代表着肝脏功能的严重衰退,疾病基本进入终末期。治疗主要以对症支持为主,但原发病的治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肝病的治疗以保肝、护肝为辅,手术为主,可行TIPS分流术,减轻肺部缺血情况,肝脏病变严重者,需行原位肝移植才能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