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感染性疾病引起的发热是否需要治疗一直存在争论.实验证明,宿主的防御机制可因发热而得到加强,如此,发热是有利的,不应常规地降温.然而,没有一个临床研究支持发热是有益的(过去对梅毒的热疗法研究是例外).对可能为严重疾病发作的儿童,发热应该治疗;因发热会增加O2 需要,对有心肺功能不全的成人患者,降温治疗也应考虑,因体温每增加1℃,氧的消耗增加13%;对痴呆病人,发热可引起精神状态改变.
抑制脑环氧酶的药物对降温有效,用得最多的是醋氨酚,阿司匹林及其他NSAID.虽然皮质类固醇也有降热作用,但不应只用于此,因为它们对免疫系统还有作用.
不明原因发热
直肠温度≥38.3℃持续3周或3周以上且经一周全面检查仍未找出原因者.
不明原因发热定义的规定有利于回顾性和前瞻性临床研究,但不应绝对化.已有人提出发热时间应为2周,经3天住院检查或3次门诊未找到发热原因者.诊断应包括热型的观察,详细病史和体检,实验室检查以及非损伤性或损伤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