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母细胞瘤治疗
(一)治疗
过去认为骨母细胞瘤属良性肿瘤,治疗中如能彻底将病变刮除并植骨,则病变很少复发。但是在肿瘤切除不彻底时有10%的复发率。因此,对一般骨母细胞瘤的切除应较彻底,不能过于保守。而对侵袭性骨母细胞瘤,应做大块切除术。对于因解剖部位复杂不能彻底切除者,可以做放射治疗。
尽量彻底手术切除,不能切除部位可行刮出植骨。对脊柱病变应彻底减压,术后加放疗,以防复发。术后复发率高,多次复发可恶变成骨肉瘤。
(二)预后
1967年Mayer提出有一种类型的骨母细胞瘤更具有侵袭性,它能导致病人死亡。Mayer所报道的复发的骨母细胞瘤中,其组织学上较一般骨母细胞瘤更为恶性。因此,不能说所有骨母细胞瘤全都是良性的。然而截止目前对恶性或侵袭性的骨母细胞瘤的确切定义尚不清楚。
一般说来,侵袭性(恶性)骨母细胞瘤的解剖部位的分布与一般骨母细胞瘤相同。最常见部位是脊椎、胫骨、股骨及颅骨易于受侵。在长管状骨,干骺区发病较多。在各个部位中,放射学及肉眼病理特点与一般的骨母细胞瘤相类似,但是同时存在有软组织包块。
侵袭性骨母细胞瘤的组织学特点是:一般骨母细胞瘤加上某些恶性所见。包括有大量的骨母细胞聚集,并较一般骨母细胞有着更多的常常可见到的核分裂。肿瘤细胞呈圆形而不像一般骨母细胞瘤的细胞呈梭形。核染色重,呈非典型性,并有丰富的清楚的嗜酸性细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