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及或危及母婴者,称高危妊娠。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孕妇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和妊娠并发症,以及不良的环境、社会因素等,均可导致胎儿死亡、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先天畸形、早产、新生儿疾病等,构成较高的危险性,从而增加了围产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凡列入高危妊娠范围内的孕妇,就应接受重点监护,尽量降低围产期发病率及死亡率。
妊娠期,生理学名词。亦称怀孕期。从妇女受精后至胎儿娩出之间的一段时间。为了便于计算,妊娠通常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足月妊娠约为280天(40周)。高危妊娠,它直接危害着母亲及胎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危妊娠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过去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与畸形等异常生育史;孕期有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位不正、过期妊娠、胎儿发育异常、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骨盆狭小或畸形等异常情况;孕妇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急性传染性肝炎、肺结核、重度贫血等妊娠合并症;孕期曾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有害物质或放射线及病毒感染等不利因素。
高危妊娠的孕妇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均明显高于正常妊娠。所以每位怀孕的母亲均应定期到医院检查,配合高危妊娠的筛选,进行系统孕期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可能导致胎儿及孕妇死亡的各种危险情况出现。以保证母亲及胎儿顺利地渡过妊娠期与分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