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症状有什么呢?

2015-04-23 14:18:31

胡灵芝 二级心理咨询师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精神病是一种非常复杂又严重的精神疾病,一旦患上这种疾病不仅患者自身,连他的家属都会受到很多的困扰,所以大家就一定要积极进行疾病的治疗,尽早恢复健康的身体,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精神病患者的症状有什么呢?

精神病的症状有哪些?专家指出,能够掌握一些精神病早期的症状表现是十分必要的,会给精神病的最佳治疗机会创造条件,但由于精神病其早期症状的不明显性很难被人察觉,为此石家庄长江心理精神医院为我们做出了总结:精神病早期症状有如下特点。

第一是睡眠方面的改变,逐渐或突然变得难以入睡、易惊醒或睡眠不深,整夜做恶梦、或睡眠过多。

第二是情感方面的变化,情感变得冷漠、失去以往的热情、对亲人不关心、缺少应有的感情交流与朋友疏远,对周围事情不感兴趣,或因一点小事而发脾气,莫名其妙地伤心落泪或欣喜等。

第三是行为方面的异常,行为逐渐变得怪僻、诡秘或者难以理解,喜欢独处、不适意的追逐异性,不知羞耻,自语自笑、生活懒散、发呆发愣、蒙头大睡、外出游荡,夜不归家等。

第四是敏感多疑,对什么事都非常敏感,把周围的一些平常之事和他联系起来,认为是针对他的。如别人在交谈,认为是在议论他;别人偶而看他一眼,认为是不怀好意。有的甚至认为广播、电视、报纸的内容都和他有关,察言观色,注意别人的一举一动,有的认为有人要害他,不敢喝水、吃饭、睡觉,有的认为爱人对他不忠而进行跟踪。

第五是性格方面的改变,原来活泼开朗、热情好客的人,变得沉默少语,独自呆坐似在思考问题,不与人交往;一向干净利索的人变得不修边幅、生活懒散、纪律松弛、做事注意力不集中;谁原来总是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敷衍的批评和冷漠;原节俭是救人,已成为挥霍浪费,已经非常不感兴趣。精神病的症状

精神病患者在早期就会有一些症状,比如情绪变化大、对很多事情都失去信心并且敏感多疑等,那么我们如果发现自己有这些症状就要尽早去医院接受治疗,否则就会严重到无法自理生活,影响家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