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治疗 各类抗心律失常药物都可选用,但疗效差。多数患者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后,仅能使异位房性心动过速减慢和(或)使房室传导阻滞增加,使心室率减慢。个别病例在应用洋地黄、普鲁卡因胺、奎尼丁或电击复律后房性心动过速可有短暂终止。普萘洛尔(心得安)、地尔硫卓(硫氮卓酮)、维拉帕米可减慢房性心动过速的心室率,偶也可使其终止。少数病例用胺碘酮、氟卡尼治疗有效。年龄较大的患者应考虑是否合并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吸屏试验可使部分反复性病例暂时恢复窦性心律,但不能制止房性心动过速的再次发作。
有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应积极治疗其原发病。应注意对加重心律失常的其他因素的控制。如心力衰竭、电解质紊乱、内分泌疾病、心肌炎、心肌缺血等。若已合并心律失常性心肌病,心力衰竭的治疗更为重要。
2.射频消融术治疗 可以根治,不良反应少,可作为首选。
3.外科手术治疗 对于药物疗效差、射频消融术不能奏效者,可以选择外科手术治疗。尤其是先天性的、自律性的、合并其他心脏病的患者。外科手术不仅能切除心律失常病灶,还可同时处理引起心律失常的其他解剖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