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疹的显著症状有哪些

2024-03-25 15:23:11

李婷婷 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药疹的治疗,一直以来都是临床上的一个大问题。很多时候,人们在进行药疹治疗的时候,都没有将药疹的症状进行细分进行治疗,这样的话,效果相对不是很好。那么,药疹都有哪些显著症状呢?

药物超敏综合征

是药物引起的特异质反应,特点是发热、皮疹及内脏器官损害(特别是肝)的三联症状。可发生于药物初次应用后7~28天或更长时间发生。如以后再次用该药物,可在一天内发病。初发症状是发热,高峰可达40℃,。其次为口周及面部水肿、颈或全身淋巴结肿大,喉炎。皮损开始于面、躯干上部及上肢。为红斑、丘疹或麻疹样皮疹,逐步变为暗红色。融合并进行性发展为红皮病。

内脏损害在皮疹发生后1~2周内发生,也可长达一个月。肝炎是最主要的症状,血清转氨酶不同程度的升高,通常无黄疸,发生黄疸者常预后不良。暴发性肝坏死和肝衰竭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另外还可能有肾脏、肺、心、中枢神经的损害。

血液系统异常表现为非典型性淋巴细胞增多,发生在最初的2周内。通常在第2~3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湿疹样型

常由外用药引起,局部接触敏感,发生湿疹样皮炎后,在内服或注射同一类药物,可发生全身湿疹样皮损。病程常在一个月以上。

光敏皮炎型

皮疹形态如湿疹样,以露出部位较为严重,但远离暴露日光部位亦可发生。停用药物后,反应可持续数周。当再次用药后,加上光线照射皮肤,可在48小时内激起湿疹样反应。分光毒性和光敏性两种。

苔藓样疹型

皮损在临床上和病理上极似扁平苔藓,紫红色丘疹,有或无口腔侵犯。皮损广泛,侵及躯干四肢。鳞屑明显,伴有湿疹样变,愈合后留有明显色素沉着,停药后皮损逐渐消退,也有部分呈慢性,持续很长时间。

紫癜型

临床主要表现为针头大至豆大或更大的出血性紫斑,皮疹变平或稍隆起。这种发疹可以有血小板减少,或由血管的损伤引起。

以上这些,就是药疹会出现的显著症状,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要将这些东西都给了解清楚,才能够把治疗的过程做的尽善尽美才能够取得好的治疗效果。治疗药疹,要针对每一种不同的症状,进行相应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