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2 09:09:42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从零星探索逐步走向全面推开。《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2017年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复合付费方式改革。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154亿元,比2015年决算数11953亿元增长1201亿元,增长10%,比全国财政支出增幅6.8%高出3.2个百分点,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15年的6.8%提高到7%。2017年,继续将医疗卫生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在投入方向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并向困难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
不过,随着医改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可持续性不强、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问题仍然存在。2008至2015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从14535亿元上涨到40975亿元,年均增幅达16%。与此同时,我国部分地区的医保基金出现赤字,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面临考验。
专家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gdp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卫生总费用不能再继续维持前几年的高速增长,否则将导致医疗卫生制度不可持续。而根据既定目标,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了解到,在下一步医改工作中,财政部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复合付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对于规范和引导医务人员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作用。同时,要设定控费目标。设定全国医药总费用增长率年度控制目标,并结合各地实际层层分解,作为医改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标。
据了解,我国医保支付主要实行的是“按项目付费”。在这种支付方式下,医疗费用风险主要由支付方来承担,医院无需承担风险,由此造成过度诊疗,增加医疗费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表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改变支付方一直以来的被动性和因付费方式不合理带来的不必要的医疗卫生支出,鼓励医院控制医疗费用,扭转过去“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何氏医学院院长何伟表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体制改革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用好支付方式的“指挥棒”,可以引导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倒逼医疗机构去规范编码、病历首页、临床路径和病案管理,按照循证医学规律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建议,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同时还要提倡疾病的健康管理,通过疾病的预防康复来降低发病率,从而从根本上减少医保支出。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此外,对于我国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压力,业内人士指出,究其原因,一方面来自筹资机制不够完善,筹资责任过度向单位和政府集中,政府负担比例过高;另一方面是报销比例快速提高,部分地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超过90%。
针对这一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健全医保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一是要合理调整政府、单位和个人筹资分担比例。二是要完善个人账户,逐步开展门诊费用统筹。三是要坚持适度保障的原则,避免过度攀比发达国家保障水平,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同时,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