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不需要终身服药,一般在急性期症状得到控制后,需要继续服药一个月左右,使病情进一步的得到缓解,然后逐渐减量进行维持治疗,维持治疗的时间一般是在症状缓解后不少于两年,如果患者是复发的,维持治疗的时间要求更长一些,这一阶段的抗精神病药物逐渐减量,以减至最小剂量而维持良好的恢复状态为标准,一般是在3~6个月后逐渐减量到治疗量的一半,如果病情稳定可以继续减量减量到1/4或者是1/5,如果患者为第2次发作,要维持的时间要更常一些,即使用较低剂量维持,也要定期复查,随时调整剂量,避免病情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