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2012年第2号)知蜂堂牌蜂王浆上黑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经审查下列药品(非药品)的宣传属于违法广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大众健康,现予警示。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请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违法广告。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序号 25
广告名称 知蜂堂蜂王浆
药品通用名称(广告标注名称) 知蜂堂牌蜂王浆
生产企业 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
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 都市时报5.4A13,5.8A11
违法原因 利用专家、行业组织、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无法证实的实验数据;非药品宣传治疗作用。
相关链接:知蜂堂牌冻干蜂王浆胶囊在潍坊电视台娱乐频道违法宣传被查处
阳光志愿者除恶务尽2011-05-21添加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知蜂堂牌冻干蜂王浆胶囊,产品名称是知蜂堂牌冻干蜂王浆胶囊,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未标示,证件持有者或生产企业名称是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发布媒体是潍坊电视台娱乐频道,刊播时间是2010-9-15,次数是1。
山沐牌鲨鱼软骨精胶囊、知蜂堂牌冻干蜂王浆胶囊等保健食品广告违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0年第3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总第21期)。
根据公告,2010年6月,共监测到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193条,其中违法广告168条,违法发布率为87.0%,其中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26条;国家局稽查局对我省部分报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重点监测,监测违法广告50条。上述违法广告已提请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现将市级以上媒体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
同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另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智对待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
序号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发布媒体刊播时间次数违法原因处理结果处理部门
15知蜂堂牌牌冻干蜂王浆胶囊未标示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潍坊电视台交通音乐频道2010-6-91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