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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福康之侣口服液违法广告遭查处

发布时间:2013-04-21 10:33:46
山东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2年第2期)海福康之侣口服液上榜序号18广告中标示名称海福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海福康之侣口服液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青岛华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媒体青岛早报刊播时间2012-2-23、2012-2-24次数1各

  山东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2年第2期)海福康之侣口服液上榜
  

  序号 18
  广告中标示名称 海福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海福康之侣口服液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未标示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未标示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 青岛华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 青岛早报
  刊播时间 2012-2-23、2012-2-24
  次数 1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智对待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相关链接:海福康口服液仍在进行非法宣传消费者谨防受骗
  

  最近有消费者向本刊编辑部反映,收到宣称可以治疗癌症的特效药海福康口服液的手机短信,希望了解药品相关情况。记者调查后发现海福康口服液的宣传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药监局不久前还专门针对海福康口服液发布过消费提醒——

  前不久,消费者李某向记者反映,称收到一个手机短信,内容是“生物制剂:海福康口服液抑制肿瘤生长、调节免疫;经上千例肝癌、肺癌、胃癌、肠癌等中晚期癌症病人亲身验证:不扩散、不复发、不转移”。由于李某的母亲患有胃癌,希望通过本报了解该药的真实情况。

  宣称疗效没有科学依据

  3月4日下午,按照李某收到的短信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通了电话。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短信中所说的生物制剂药品全名叫海福康之侣口服液(以下简称海福康),由北京金极品国际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极品公司)负责代理该产品的全国直销。海福康口服液以“基因抗癌”为研发理论,从深海微藻中提取了纯净天然、活性稳定的免疫物质微藻多糖,用高科技手段将其与硒精确对接,合成微藻硒多糖。微藻硒多糖不仅无毒副作用,而且可以直接识别、围剿、抑杀癌细胞。

  黄小姐告诉记者:“好多人都服用过海福康,效果特别好。”当记者询问该药品的临床依据时,对方表示自己只是该产品的代理商,详细问题可以向生产厂家咨询,并告诉记者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是青岛华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公司)。

  黄小姐告诉记者,目前海福康每20瓶起卖,价格1990元,可以服用10天。一般会推荐患者一次购买20天的药量,共需要3980元。对此,黄小姐解释,大多数癌症患者经过长期治疗和服用化学药物,体内已经发生紊乱,所以服用纯生物制剂海福康时先要用大剂量调理身体,等到身体状况好转,再逐渐减量。据黄小姐介绍,现在海福康只采取电话直销的渠道销售,全国范围内货到付款,其他渠道买不到。

  随后记者打电话向华仁公司咨询,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也做了类似的介绍。当记者询问海福康的疗效依据时,对方一再搪塞,并表示如果买药可以直接联系全权代理商,他给记者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后匆匆挂断电话。记者发现这个电话号码正是之前拨打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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