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布怡睡方(名实牌倍合颗粒)等十种违法广告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区部分媒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4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6种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并将违法广告品种怡睡方(名实牌倍合颗粒)等予以公布。
怡睡方(名实牌倍合颗粒)
生产厂家: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在广告中宣称“仅用3天,睡眠时间明显延长,连服一个月,轻松入睡”、“头痛、抑郁、记忆力减退等全都消失”等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常青春牌睡得安胶囊、名实牌倍合颗粒等广告违法
2011年4月份,宁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类媒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2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4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涉及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仙草活骨膏(关节痛贴)、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仙草骨痛贴(骨痛消贴)、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排毒一粒通囊(名实牌金舒通胶)、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怡睡方(名实牌倍合颗粒)、惠州市常青春医药美容保健品实业有限公司的常青春牌睡得安胶囊。
宁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县局按照要求将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名实牌倍合颗粒(怡睡方)、乐多寿胶囊(老秘通)欺骗患者!
审批内容:“经动物功能试验证明具有改善睡眠的保健功能。适宜于睡眠状况不佳者使用”。违法事实:在广告中宣称:“仅用3天,睡眠时间明显延长,连服一个月,轻松入睡,一觉睡足8小时,头痛、抑郁、记忆力减退等全都消失”、“多数患者服用当日即可明显感觉睡眠质量提高,2个疗程告别失眠,极少反复”。广告宣传超出了国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反了《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