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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违法广告之益气聪明丸

十大违法广告之益气聪明丸 发布时间:2013-03-02 10:33:46
十大违法广告之益气聪明丸工商总局公布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等违法广告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该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楚天都市报(湖北)、扬子晚报(江苏)、辽沈晚报(辽宁)、半岛晨报(大连)。相关链接:违法广告

  十大违法广告之益气聪明丸

  工商总局公布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等违法广告
  

  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该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楚天都市报(湖北)、扬子晚报(江苏)、辽沈晚报(辽宁)、半岛晨报(大连)。

  相关链接:违法广告点评——益气聪明丸
  

  广告中宣传:“杨教授4大保证耳病药到病除”、“老年性耳鸣:7天就能减轻症状……,神经性耳鸣:15-45天,修复受损耳神经……,听力下降或耳聋:2疗程可修复神经,恢复听力……,混合性耳鸣耳聋:3-4疗治疗顽固性的耳鸣耳聋”、“经过三年临床验证,治愈率高达93%”、“杨教授提醒患者:耳鸣、耳聋千万不能拖,最好是尽快服用杨教授[益气聪明丸]……”、“刘大爷……”、“季先生……”等内容,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宣传治愈率,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楚天都市报,2010年12月7日,A15)

  福建叫停“益气聪明丸”等8种药品违法广告
  

  近日,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对多次发布违法广告的“益气聪明丸”、“羊藿三七片”、“肝郁调经膏”、“复方雪参胶囊”、“清咽六味散”、“前列癃闭通胶囊”、“保心包”、“清心沉香八味丸”等8种药品发出警告,责令上述药品生产企业立即停止该药品的违法宣传,主动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逾期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和公开更正的行政强制措施。

  2010年10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药监局向工商部门移送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1450例;共发布14期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依法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6份,对发布严重虚假广告涉及的30种药械做出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78种药品列入全省重点监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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