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近些年来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和监控力度也在逐渐加强,从药品的生产到销售流通环节都制定和颁布了相应的制度与政策。药品都有一定的有效期,有效期内,在医生指导或参照说明书情况下服用或使用能达到治病的效果,但过期的药品是不可以在使用的。
过期失效的药品首先已经没有了药效在使用已经达不到治病的效果继续服用使用会贻误病情,耽误治疗,再次一些化学药品在失效后会发现一些化学变化,在降解的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物质,服用会危害健康甚者是造成生命危险。
但是随着生物技术水平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提高,药品的年生产能量越来越大,由于市场调节或是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囤货等各种原因,导致了大量过期药品的产生。那么过期药品能否像普通垃圾一样处理掉呢?
过期药品是不可以随意处置的,从环保角度讲,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处置后在分解蒸发过程中有害成分会渗透到土壤和水中,对环境会造成污染。有些不法商贩和零售药店通过低价回收过期药品,回收后进行重新包装销售再次流向社会,这样不但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更是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工作一定是要在药监、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对过期的药品集中回收、装箱和封存,并由专业的人员现场监督指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无害分解销毁处理。目前各个省市都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了过期药品收回点,无论是药品生产厂家还是零售药店、家庭过期药品一定要到药监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回收处理,以免过期药品流向社会危害人们健康和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