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觉?到底有多玄?

2013-07-29 15:25:04

幻觉是一个非常让人好奇的词语,对于幻觉的了解,我们也是有些捉襟见肘。那么为了满足心中的那份好奇之心,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有关幻觉的一些知识好了,了解一下,幻觉,究竟是有着多么的玄妙。

(1)幻觉出现时没有相应的客观刺激作用于感官,而知觉出现时必有相应的客观刺激作用于感官。许多精神病学家把幻觉看做一种知觉,这实际上是接受了精神病人的错误判断。

(2)人们可以通过知觉学习新东西,但是,从幻觉学到任何新东西的事,过去从来没有过,将来也不会有。超出一个人经验和知识范围以外的事不可能在幻觉中出现。

为什么说幻觉是一种“类似知觉的体验”而不是“知觉体验”呢?这是因为,没有智力损害、意识清晰而安静的病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体验将幻觉区别于知觉。

幻觉主要见之于以下四种情况:

(1)脑器质性疾病,如颞叶病变。

(2)意识障碍;睡眠状态,如入睡前和醒觉前幻觉;各种感觉剥夺的情况。

(3)情绪状态。期待、恐惧和暗示等可以引起幻觉。抑郁或躁狂时出现的与心情和观念内容一致的幻觉。急性妄想状态下出现与猜疑、恐惧等内容一致的幻觉。所有这些幻觉的内容都是与心情协调的。

(4)精神分裂症,尤其是意识清晰而又没有精神运动性兴奋时。有理由认为这种幻觉是在情感、意志和思维已有障碍的基础上发生的,否则无法说明病人为何对幻觉的荒谬内容会相信,为何会对命令性幻听的无理要求立即照办。精神分裂症病人当然也可以有其他性质的幻觉,因为精神分裂症并非单一病因所致的一种病而是异源性的一组综合征。

幻觉可以按听、视、嗅、味、触等感官分类。

幻觉还可以分为要素性和复杂的两大类。前者包括光幻视,声幻听等,这些幻觉都是不成形的,无确定结构的,对于主体也没有任何标示作用和象征意义。要素性幻觉在一般精神科临床上没有什么诊断价值,但对于脑病灶性损害却可能有定位作用。

真性幻觉与假性幻觉之分存在着不同的见解。假幻觉的特点主要在于病人认为它是不真实的,而真幻觉被病人视为真实的。

有几种少见的幻觉简单介绍如下:

(1)自视性幻觉:指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形象,通常是头像或头颈及肩部。这种幻视照例存在的时间短暂,不一定是病态,某些人在紧张疲乏状态下可以出现。

(2)域外幻觉:指病人看见了人类感官所达不到的领域里的人物,如看见异国的亲人,看见站在背后的人。

(3)小人国幻觉:指所见人物比实际尺寸缩小了若干倍,像《格列佛游记》中记载的“小人国”的情景那样,这通常见之于中毒状态,如酒精、可卡因等中毒。

(4)言语运动性幻觉:指安静无语时病人感到自己在说话,尽管他听不到声音,却真实地感到自己的言语器官在活动。

对精神分裂症有诊断价值的幻听有:

(1)评议性幻听。

(2)命令性幻听。

(3)争论性幻听。

(4)第三人称幻听。

(5)思维鸣响或回声。

一般地说,在意识清晰状态下反复出现言语性幻听,内容不限于个别单词和短语.甚至观念内容相当丰富.应该严重考虑精神分裂症的可能,除非有根据指向其他诊断。

有一种精神病理状态或综合征叫做幻觉症。这是指在意识清晰的背景上出现大量幻觉且以此为主要临床相,通常系中毒所致,例如酒精中毒性幻觉症。

对于幻觉,我们应该做到一些防备之心。虽然对于其了解不多,但是其危害并不为因此而有所减小,一旦有所大意,幻觉将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难以想象的困扰。所以,为了我们的生活健康,一定要好好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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