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节脱位:1.力急早期复位,复位不可采用暴力。合并关节骨折的,争取在关节复位的同时使骨折片还纳回位,复位后局部固定。2.手法复位失败者,关节内有骨折片嵌阻或撕脱无法回位者,以及超过3周以上的陈旧性脱位不能用闭合复位者,可酌情手术切开复位。3.一般关节脱位不应轻易行关节融合术。
韧带损伤:1.韧带部分断裂或挫伤者,可肢体取功能位固定。2.对韧带完全断裂者应行修补术。陈旧性或韧带缺损者应行阔筋膜移植修补术,或肌腱转移与移植性手术。3.合并骨折者,应同时予以复位及内固定术。
开放性关节损伤:除按开放性骨折的各项治疗外,须注意以下几点:1.在进行清创时,彻底清除异物、游离骨及软骨碎片,彻底清洗关节腔。2.清创后如有脱位应及时复位。3.如关节损伤严重,估计已不能恢复正常功能者,应在彻底清创的基础上行关节切除术或关节融合术。4.术后应用有效的足量抗生素控制感染。5. 关节损伤术后固定于功能位,并尽早开始关节功能锻炼,以免关节腔内粘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