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结核治疗
(一)治疗
1.非手术治疗
(1)全身治疗:全身治疗尤其适宜同时患有肺结核或其他部位结核的患者。适当给予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的饮食及药物,以改善患者全身状况。
(2)药物治疗:甲状腺结核一经确诊,即可先给予抗结核药物治疗。由于无法确信是否存在其他脏器的结核病灶,无论何种类型的甲状腺结核均应进行全身抗结核治疗。关于治疗方案,目前仍提倡联合用药,即每天用异烟肼0.3g,利福平0.45g及乙胺丁醇0.75g和吡嗪酰胺250mg,顿服即可。维持2个月后,继续用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7~10个月。疗程较常规抗结核治疗要长,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年。治疗期间要定期检查肝功能,并适当给予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的药物和饮食,以改善全身状况。
2.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主要用于干酪型和增生型甲状腺结核,应在积极抗结核治疗及全身状况改善的前提下,酌情采用不同的手术方法。
(1)对干酪坏死形成寒性脓肿,脓肿较小者可穿刺抽除脓液,然后在脓腔中注入链霉素;脓肿较大时,可行病灶清除或切开引流。
(2)对增生型甲状腺结核,可行一侧甲状腺叶全切除或次全切除,并同时切除峡部,以防出现气管压迫。在术中不能除外甲状腺癌时,应行结节的冰冻切片检查,然后调整手术方案,决定手术的切除范围。
(3)对有窦道形成,粘连不重,周围有结核改变而无手术禁忌证者,可行一侧病灶的大块切除。
(4)如有甲状腺结核的周围器官受累时,如喉、纵隔或颈部大血管受累时,不宜手术治疗。
术毕后,应反复冲洗切口,并置入链霉素,常规放置引流。切口大多可以一期愈合,较少形成瘘管或窦道,术后继续抗结核治疗半年以上。
(二)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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