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4 21:51:11
(一)治疗
1.治疗原则重在“治本”,积极治疗病因、寓“治”于“防”。特别是长期服用利尿剂或轻泻剂者,应监测血钾、尿钾和补钾。严重低钾要静脉补钾,先快后慢;慢性低钾尽量口服补钾,补钾时间要长。补钾时应心电监护,并注意尿量,原则上“见尿补钾”。
2.静脉补钾中度低钾血症或不适于口服补钾者,应采取静脉补钾,静脉内滴注氯化钾溶液一般不超过40mmol/L,滴注速度不超过10~20mmol/h。对于重度低钾血症特别是伴有严重心律失常者,氯化钾溶液的滴注浓度可达60mmol/L,速度可高达40mmol/h。
3.血钾应纠正的水平若肾功能正常,血钾可补至4.5~5.5mmol/L;若肾功能受损或有潜在的肾衰竭,则钾负荷不宜过高,宜维持在4.0~4.5mmol/L。
4.病因与补钾种类①低钾合并细胞外液过少,特别是因利尿或呕吐引起者,应选氯化钾;②因严重腹泻或空肠代替膀胱输尿管分流所致的低钾,应服用碳酸氢钾;③肾小管酸中毒者宜选枸橼酸钾;④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恢复期或肠外营养者,可补充磷酸钾;⑤对难以纠正的低钾,应考虑补镁,可选用门冬氨酸钾镁或加用硫酸镁。
(二)预后
取决于原发病因,通常难以纠治,预后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