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月增等(1984)的研究资料表明:正常孕妇如未补充铁剂,妊娠28周以后有76.8%的孕妇血清铁蛋白下降至缺铁性贫血的水平,在纠正血液稀释的因素以后,仍有61%处于无贮备铁状态,说明妊娠后期贮备铁缺乏的现象是普遍的、必然的。如果从妊中期开始适当补充,则孕妇铁缺乏将明显改善。因此国内外专家一致主张从妊娠20周以后,对所有孕妇常规补铁,即使饮食和营养摄取正常的孕妇也不例外,可口服硫酸亚铁0.3mg 1~2次/d,或使用其他可靠的孕期铁剂补充品。李从荣等(2000)对587例女性调查发现:隐性铁缺乏症占60.1%,对于这种贫血尚未发生的亚临床缺铁状态的存在,在孕期应予高度重视,以期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