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流行于我国以及日本、菲律宾等地。所解放初期调查,此病流行于长江流域及长江以南的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浙江、福建、台湾、广东、广西、云南13个省、市、区,其发布之广,几乎波及江南产粮区的大部分土地。估计患者约1000万人,受威胁者 1亿人口以上。血吸虫病是我国五大寄生虫病之一。常和政府动员和组织大批专业人员到流行区开展普查普治,据1989年报道,过去有373个县血吸血病流行,现已有263个县达到卫生部颁发消灭或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的标准,患者总数的94%已被治愈,原有钉螺面积减少了80%。上海市和广东省、福建省已达到部颁布消灭血吸虫病的标准。目前我国血吸虫患者仍有150万,其中晚期患者5.5万。
1、消灭传染源:治疗患者病畜,加强粪便管理,避免新鲜粪便污染水源。如建造无害化粪池;或粪尿混合加盖贮存,使尿素分解为氨,可以杀死虫卵。粪便中加生石灰或碳酸氢胺也可杀死虫卵。
2、消灭中间宿主钉螺:灭螺应根据钉螺生态特点和地理条件,因地制宜,采取改变钉镙孳生环境,结合物理和化学药物灭螺方法。物理灭螺方法有铲草、火烧、土埋等。化学灭螺药物有氯硝柳胺、五氯酚钠、烟酰苯胺等。
3、个体防护:尽量避免与疫水接触,如必须在疫水中作业时则须采取防护措施,皮肤涂抹防护药物,如氯硝柳胺或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油膏、乳剂,或穿防水胶鞋、塑料防护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