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晴(藿香正气口服液)

瑞晴(藿香正气口服液)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规格:10ml*10支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瑞晴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口服液

适应症

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主要成份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聚山梨酯80、肉桂油。

规格

10ml*10支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孕妇及哺乳期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储藏

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83

生产企业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