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牙痛清火口服液
通用名称:牙痛清火口服液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味苦、微涩。
10ml*4支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服。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国药准字B201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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