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特灵眼药
通用名称:特灵眼药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0.4g*2瓶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 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 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 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保存。
国药准字Z130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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