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恩(酮洛芬凝胶)

洛恩(酮洛芬凝胶)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3.3)
规格:铝管装,每支10克,每盒1支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洛恩
通用名称:酮洛芬凝胶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下述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性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肩关节周围炎、肌腱炎、腱鞘炎、肱骨上髁炎(网球肘等)、肌肉痛、外伤后的肿胀及疼痛。

主要成份

每克含主要成分酮洛芬25毫克。

性状

本品为透明的无色或淡黄色凝胶。

规格

铝管装,每支10克,每盒1支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1.皮肤:偶尔出现接触性皮炎(如皮肤发红、皮疹、瘙痒、水疱、糜烂、刺激感、肿胀等)、皮肤干燥及色素沉着。此外,直射光(紫外线)照射后可出现光过敏反应,皮疹可扩散到全身。上述症状严重时,应停药。 2.偶尔出现过敏性反应(如荨麻疹、呼吸困难、颜面浮肿等),此时应停药。 3.由于可诱发哮喘发作,如出现干罗音、喘鸣、呼吸困难等初期症状时,应停药。哮喘发作在使用本品后数小时内出现。如使用本品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络。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阿斯匹林哮喘\\\"患者(非甾体抗炎镇痛药等诱发的哮喘发作)或有该病史的患者(可引起哮喘发作)禁用。 3.胃、十二指肠溃疡出血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可引起哮喘发作)。 2.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3.用抗炎镇痛药治疗不是病因治疗,而是对症治疗。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使用一周症状仍无改善时,请停药,并咨询医师。 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7.在破损皮肤粘膜、湿疹或皮疹部位使用时,可出现一时的刺激或麻木感,请慎用。 8.本品不用于脚癣、表皮癣菌疹等。 9.不应使用封闭敷裹法。 10.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储藏

密闭。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22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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