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来适可
通用名称:氟伐他汀钠缓释片
英文名称:Fluvastatin sodium extended release tablets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Ⅱa及Ⅱb型)的患者。
氟伐他汀钠。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黄色颗粒状粉末。
80mg*7片
食物晚餐时或晚餐后4小时服用氟伐他汀,其降血脂作用无明显差异。没有发现氟伐他汀与其他CYP3A4底物(包括西柚汁)之间相互作用。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对氟伐他汀的影响贝特类药物和烟酸br/>氟伐他汀分别和苯扎贝特、吉非贝齐、环丙贝特或烟酸联合使用,氟伐他汀或其他降脂类药物的生物利用度无临床意义的变化。考虑到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和上述药物联合应用时,发生肌病的风险增加,氟伐他汀和上述药物联合应用时亦需慎重(见【注意事项】)。伊曲康唑和红霉素氟伐他汀与细胞色素P450(CYP)3A4的强效抑制剂伊曲康唑和红霉素同时应用,对氟伐他汀生物利用度的影响很少。因为氟伐他汀与此酶的关系很小,因此推断其他的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环孢素等不会影响氟伐他汀的生物利用度。CYP2C9同工酶在氟伐他汀的代谢过程中起主要的作用(约75%),而CYP2C8和CYP3A4起到的作用较小。氟康唑在预先服用氟康唑(CYP2C9抑制剂)的健康志愿者中使用氟伐他汀后,可导致氟伐他汀的暴露量和血药浓度峰值分别升高了约84%和44%。尽管尚未发现服用氟伐他汀后在临床上的安全性发生改变,二者联合应用时亦需慎重。环孢素一项研究表明,对在稳定的环孢素治疗的肾移植患者中使用本品,氟伐他汀暴露量(AUC)和最大血药浓度(Cmax)与健康受试者的历史数据相比增加了2倍。尽管这些增加并无显著临床意义,二者联合应用时应慎重(见【注意事项】)。胆盐结合剂在服用树脂(如消胆胺)后至少四小时才能服用氟伐他汀。这样会减少氟伐他汀和树脂结合。利福平在使用利福平的健康志愿者中使用氟伐他汀,发现氟伐他汀的生物利用度减少了约50%。这种情况对氟伐他汀降脂效果的影响目前还没有证据。对于长期使用利福平治疗(如治疗结核)的患者,氟伐他汀的剂量应该作相应的调整以确保满意的降脂疗效。组胺H2-受体阻断剂和质子泵抑制剂氟伐他汀和西米替丁,雷米替丁或奥美拉唑同时使用会导致氟伐他汀的生物利用度增加,但是没有临床相关性。尚未进行其他相互作用的研究,其他组胺H2-受体阻断剂和质子泵抑制剂不会影响氟伐他汀的生物利用度。苯妥英苯妥英对氟伐他汀药物代谢动力学影响很小,在联合应用时,无需调整氟伐他汀的剂量。心血管药物当氟伐他汀和普萘洛尔、地高辛、氯沙坦或氨氯地平同时应用时,氟伐他汀的药物代谢动力学没有出现临床显著变化。根据药物代谢动力学数据,当氟伐他汀和这些药物联合应用时,不需要进行监测或调整剂量。氟伐他汀对其他药物影响环孢素本品与环孢素同时使用时,对环孢素的生物利用度没有影响。秋水仙素尚无氟伐他汀与秋水仙素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资料。但有报道氟伐他汀与秋水仙素合并用药出现肌肉毒性,包括肌肉疼痛,无力以及横纹肌溶解症。苯妥英本品与苯妥英同时使用时,对苯妥英药物代谢动力学性质影响的总体改变程度相对较小,无临床意义。因此在联合使用氟伐他汀时,常规监测苯妥英的血药浓度即已足够。华法令和其他香豆素类衍生物健康志愿者服用氟伐他汀和华法令(单剂),与单独服用华法令相比,对华法令的血浆浓度或凝血酶原时间无不良影响。但是,有同时服用本品和华法令或其他香豆素类衍生物的患者发生出血和/或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的个例报告。因此,在使用华法令和其他香豆素类衍生物的患者中,在氟伐他汀开始,结束和调整剂量的时候,建议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口服降糖药物在使用磺脲类药物(格列苯脲,甲苯磺丁脲)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使用氟伐他汀,没有发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变化。对于采用格列苯脲进行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n=32),同时服用氟伐他汀(每次40mg,每天2次,连续14天)可以使格列苯脲的Cmax、AUC以及半衰期分别增加50%、69%和121%。格列苯脲(每次5至20mg)可以使氟伐他汀的Cmax和AUC分别增加44%和51%,在这个试验中,血糖,胰岛素和C-肽水平没有变化。但是,对于同时使用格列苯脲和氟伐他汀的患者,如果氟伐他汀剂量增加至每天80mg,应对患者进行适当的监测。
1.在安慰剂一对照试验中,以下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1%以上:消化不良,失眠,恶心,腹痛,和头痛。消化不良与剂量有关并且多见于剂量为80毫克/日的患者。发生率为0.5-0.9%的不良反应为窦炎,胀气。感觉减退牙病。尿路感染和转氨酶升高。 2.自从氟伐他汀钠上市以来有关于过敏反应的个别报告,特别是皮疹和荨尊麻疹,极罕见的病例包括其它皮肤反应、血小板减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血管炎和红斑狼疮样反应。 3.已知对氟伐他汀或药物的其它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4.活动性肝病或持续地不能解释的转氨酶升高。 5.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 6.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大于260umol /l, 肌酐清除率小于30m1/min)的患者。
1.已知对氟伐他汀或药物的其它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2.活动性肝病或持续地不能解释的转氨酶升高。 3.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 4.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大于260(mol/l,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
肝功能和其他降脂药物一样,所有患者要在开始服用药物之前及开始治疗后第12周或者剂量增加前进行肝功能检测,并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如果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应该停药。有非常罕见病例报告了可能由药物引起的肝炎,停药后均缓解。一项中国的注册临床试验显示在本品的治疗中有6.92%(11/159)的病例出现一过性的3倍以上转氨酶升高,因此在使用本品的初期应该更加密切观察本品引起的转氨酶变化。慎用于有肝脏疾病或大量饮酒的患者。骨骼肌服用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患者有发生肌病(包括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使用氟伐他汀很少有肌病的报道,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的报道极为罕见。如出现不明原因的弥漫性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和/或明显的肌酸激酶(CK)水平升高,要考虑肌病,肌炎或横纹肌溶解。因此应该告知患者出现上述情况要立即报告,特别是伴有无力或发热。无论是否确诊出现肌肉相关疾病,只要CK水平显著升高,则应停止氟伐他汀治疗。肌酸激酶的测定目前在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中,在无相关症状的情况下没有证据显示需要常规监测血浆肌酸激酶或其他肌肉相关酶类。如果测定肌酸激酶,应该避免剧烈运动或者存在任何可疑的引起CK升高的其他情况,否则难以解释和分析。治疗前和其他他汀类药物一样,氟伐他汀应该慎用于具有横纹肌溶解及其并发症的易患人群。在下列情况下,使用前要测定肌酸激酶水平:-肾脏损伤;-甲状腺功能低下;-遗传性肌病的家族史或个人史;-既往使用他汀或贝特类药物的肌毒性史;-酗酒;-脓毒血症-低血压-创伤-大型手术-重度代谢、内分泌疾病或电解质紊乱-未控制的癫痫-高龄患者(>70岁),根据是否存在其他的横纹肌溶解的易患因素判断是否需要测定。在此情况下,医生需要评估治疗的风险和相关的效益,并进行临床监测。如果CK水平在基线时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在5-7天之后需要重复测定来确认结果,如果CK水平仍然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不应开始治疗。治疗过程中如果在接受氟伐他汀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肌肉相关的症状如疼痛,无力或痉挛,应该测定其CK水平,如果CK水平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该停止治疗。如果出现严重的肌肉症状导致日常生活不适,即使CK水平小于等于正常上限5倍,也应该考虑停止治疗。如果症状缓解,CK水平恢复正常,可以考虑在密切监测下重新使用最低剂量氟伐他汀或其他他汀类药物。有报道他汀类药物在联合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包括环孢素),贝特类药物,烟酸或红霉素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但是在临床试验中,氟伐他汀和烟酸,贝特类药物或环孢素的合用没有观察到这种现象。上市后监测发现氟伐他汀与环孢素联合用药或氟伐他汀与秋水仙素联合用药后,个别病例出现肌病。本品在这类患者中须慎重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对这种罕见情况,氟伐他汀无临床应用的数据。
密封,25C以下保存。
国药准字H2009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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