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环酸胶囊

氨甲环酸胶囊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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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25g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氨甲环酸胶囊
通用名称:氨甲环酸胶囊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 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本品尚适用于 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 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 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lll或因子l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 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环酸

规格

0.25g

药物相互作用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储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555

生产企业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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