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进(硫酸阿巴卡韦片)

赛进(硫酸阿巴卡韦片)
综合评分:  (5.0)
规格:300mg*60片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赛进
通用名称:硫酸阿巴卡韦片
英文名称:Abacavir Sulfate Tablets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人,进行抗逆转录病毒的联合治疗。本品疗效的确证主要是基于与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联合用药,对于以往从未接受过治疗的患者的研究结果。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阿巴卡韦。

规格

300mg*60片

药物相互作用

1. 基于阿巴卡韦体外试验的结果及其主要的代谢途径,由P4.0介导它与其它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细胞色素P450酶系不会对阿巴卡韦的代谢起重要的作用,阿巴卡韦不会抑制CYP 3A4介导的代谢。体外试验中,阿巴卡韦临床治疗剂量浓度也不会抑制CYP 3A4,CYP 2C9或CYP 2D6酶的活性。临床研究中未见对肝代谢的诱导作用。因此,阿巴卡韦与抗逆转录病毒的蛋白酶抑制剂或其它主要经P450代谢的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极小。临床研究中未见阿巴卡韦、齐多夫定与拉米夫定之间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2. 强效酶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可以通过对UDP-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作用轻度降低阿巴卡韦的血浆浓度。与乙醇共用时会影响阿巴卡韦的代谢,导致AUC约增加41%。临床上认为没有显著意义。阿巴卡韦不改变乙醇的代谢。3. 树脂样化合物通过乙醇脱氢酶的作用被清除,可能与阿巴卡韦有相互作用,但尚未研究。4. 临床研究中,曾经给病人用过单剂达1200 mg和每日剂量达1800 mg的本品,没有出现意外不良反应的报告。更大剂量的作用尚不了解。如果发生用药过量的情况,应当对病人进行毒性反应的监测(参见不良反应),如有必要,采用对症支持疗法。对于阿巴卡韦能否经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的方法清除,尚不了解。

不良反应

对许多不良反应,尚不清楚它们是否与本品有关,或与其它诸多用于治疗HIV疾病的药物有关,亦或就是本身疾病进展过程的结果。以下不良反应在超过10%的患者身上出现,可能与本品有关 :恶心﹑呕吐﹑嗜睡和疲劳。其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发热﹑头痛﹑腹泻和厌食。总之,不良反应是一过性且不限制治疗。大部分为轻度或中度。1. 对照临床研究中,与本品治疗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较少见,其发生率在接受治疗的病人和对照组之间未见差异。曾有过使用核苷类似物出现乳酸酸中毒的病例,有时是致命的,通常与严重肝肿大和肝脂肪变性有关。2. 过敏反应 :在临床研究中,接受阿巴卡韦治疗的研究对象大约3%出现过敏反应,其中一些过敏反应是危及生命的,并且尽管采取了谨慎措施,还是引起了致命的后果。过敏反应的特征是 :出现提示多器官或机体多系统受累的症状。几乎所有病人的过敏反应均有发热和/皮疹(通常为斑丘疹和荨麻疹)为其综合征的一部分。其它常见的症状和体征包括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嗜睡和不适。也曾出现过无皮疹和发热的过敏反应。3. 其它症状和体征可包括呼吸系统症状(呼吸困难﹑咳嗽﹑气短)﹑肌肉骨胳症状(肌痛﹑关节痛)﹑头痛﹑感觉异常和水肿。体检可见淋巴节病﹑偶见粘膜损伤(结膜炎和口腔溃疡)和低血压。与阿巴卡韦过敏反应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肝功能试验,肌酸磷酸激酶,肌酐升高或淋巴细胞的减少。曾有过敏反应伴有肾衰和致敏的报告。一些过敏反应起初被认为是病毒感染,如流感样症状﹑肠胃炎和呼吸系统症状,因此需密切监测出现上述症状的病人。症状通常发生于开始阿巴卡韦治疗过程中的前6周内(平均为开始治疗后的第11天),也可发生于治疗过程的任何时间。有必要在治疗的最初两个月对病人进行密切的医疗监测,每2周会诊1次,预计阿巴卡韦过敏反应的发生及其严重程度的危险因素尚未证实,但间歇治疗很可能增加致敏的危险,导致临床上发生明显的过敏反应。应告知病人定期服用本品的重要性。继续接受本品进行治疗,与过敏反应有关的症状会恶化,通常停药后恢复。4. 在发生1次过敏反应后重新开始治疗会在数小时之内引起症状的重新出现。过敏反应的这种复发通常比最初出现时的严重,并且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低血压和死亡。出现了上述过敏反应的病人必须停止使用本品,并且一定不能重新开始使用。应警告所有病人注意阿巴卡韦的过敏反应。

禁忌

任何已知对阿巴卡韦过敏,或对阿巴卡韦片中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禁用于严重肝功能受损的病人。

注意事项

1. 本品应由对治疗HIV感染有经验的医师开具处方。2. 过敏反应 在临床研究中,接受阿巴卡韦的研究对象约有3%出现过过敏反应,一些病例中该反应是危及生命的,尽管采取了谨慎措施,仍引起了致命后果。过敏反应表明为出现多器官受累的症状。绝大部分过敏反应表现为发热和/或皮疹,其它常见的过敏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包括 :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或腹痛,嗜睡和不适(参见不良反应)。3. 过敏反应症状通常发生于接受阿巴卡韦治疗过程的前6周内,也可发生于治疗过程的任何时间。应对接受阿巴卡韦治疗的病人进行密切的医疗监测,特别在最初的2个月,每两周会诊一次。同时接受阿巴卡韦和其它已知产生皮肤毒性的药物(如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治疗时,需特别留意。因为很难区别皮疹是因其它药物引起的还是阿巴卡韦过敏所致。如果治疗时病人诊断为过敏反应,必须立即停用阿巴卡韦。因过敏反应而停用本品的病人,切勿再次使用本品。在出现一次过敏反应后重新开始使用本品会使症状在数小时内快速重现。过敏反应的复发通常比首次出现时更为严重,并且可能危及生命或致死。医生必须确保病人充分了解下列过敏反应的信息,病人应知道阿巴卡韦的过敏反应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死亡。告知病人定期服用本品的重要性。病人出现可能与过敏反应有关的体征和症状时必须立即与医生联系。应提醒所有病人阅读本品包装盒中的说明书,包装盒中附带一警示卡,应提醒病人一直随身携带此卡。为避免重新服用本品,应要求出现过过敏反应的病人将剩余的片剂及口服液归还药房。病人接受核苷类药物进行治疗,有发生乳酸酸中毒(低氧血症)同时通常伴发严重肝肿大和脂肪肝的报道,有时有死亡的报道。服用核苷类药物,出现转氨酶迅速升高﹑进行性肝肿大或原因不明的代谢性/乳酸酸中毒时应中断用药。良性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和腹痛,提示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患有肝肿大﹑肝炎和其它已知有危险因素的肝病病人(特别是肥胖妇女)应慎用核苷类药物。上述病人应密切随访。目前的资料尚不支持中度肝功能受损病人使用本品,因此上述病人应避免服用。4. 晚期肾病患者不应服用。5. 接受本品或任何其他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病人,可能仍会发生机会性感染以及HIV感染的其他并发症。因此,应由有经验的治疗HIV相关疾病医师对病人保持密切的临床监测。应当告知病人,当前的抗逆转录病毒疗法,包括本品在内,尚未被证明能够防止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传播给别人的危险。应继续采取适当的谨慎措施。对驾驶或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进行阿巴卡韦对驾驶或操纵机器能力的研究。

储藏

30℃以下保存 。

批准文号

H2011021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