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6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辉南制药集团迅康利明上黑榜
2012年6月监测到我市主要媒体共发布药品广告20546条,其中电视媒体发布15869条,电台媒体发布3736条,平面媒体发布941条。根据《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判定,符合“严重违规药品广告”情形的228条,涉及药品品种86个,均为平面媒体发布,广告违规率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局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告。.
序号 7
标示名称 迅康利明
标示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711
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吉药广审(文)第2012040048号
标示生产企业 辉南制药集团
标示经营企业 劲松桥洋华堂、妙喜堂、金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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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志愿者常乐2009-06-04添加产品类别是非处方药,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清心明目上清丸,广告中标示的药品批准文号是未标示,广告中标示的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是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省份是吉林省,广告中标示的药品经营企业名称是未标示,发布媒体是散发宣传材料,刊播时间是,违法原因是未经审批虚假宣传,处理结果是移送舒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总次数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