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3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的通知欧拜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鼻炎净)上榜
为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现将2012年第3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期公告中涉及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对发现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并跟踪了解查处情况,对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产品,应通过宣传专栏、公告等形式及时提示消费者谨慎购买。
序号1
广告中标示名称欧拜
产品名称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鼻炎净)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吉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640062号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长春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
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当代生活报
违规描述1、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2、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链接:关于对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嘀拜、痔疮净)”和“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欧拜、鼻炎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通告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9-12月份,我局监测到长春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生产的“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嘀拜、痔疮净)”和“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欧拜、鼻炎净)”在医疗器械广告宣传过程中,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嘀拜、痔疮净)”和“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欧拜、鼻炎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全区范围内的销售(详见附件)。
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立即将以上违法广告产品下架,暂停销售,并组织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相关广告主应立即停止继续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如需恢复销售,须按照《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事宜。
附件:责令暂停销售的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品种明细明表(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质监局通报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查结果1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天津市质监局日前通报2012年第1批天津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3月1日,市质监局完成对全市333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358批次产品监督抽查,合格345批次,合格率为96.37%。
据悉,涉及蜜饯、速冻其他食品、水产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酱腌菜、豆制品等6类产品的13批次不合格产品。
天津市华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1.12.17的200g/袋装果丹皮、天津东欣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1.11.25的200g/袋装秘制杏肉、天津市高丽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11.12.26的6kg/箱装朝族风味小菜和麻仁脆瓜(酱油渍菜)、大成万达(天津)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C2011122203的500g/袋装盐酥鸡、天津市富贵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为2012.01.09的400g/袋装骨肉相连、天津中祥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2.01.02的80克/袋装香烤黄鱼、天津市静海县华帅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11.11.30的15kg/袋装白瓜籽、天津市静海县津华旺炒货厂生产日期为2011.12.17的5kg/袋装白瓜籽、天津市静海县鑫兴炒货厂生产日期为2011.12.19的黑瓜籽、天津市海林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1.12.18的黑瓜籽、天津市泰山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11.12.19的豆沙馅等13批次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