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多数高眼压症不会成发展为青光眼,高眼压毕竟是青光眼发病的一种危险因素。因此,对于接受治疗或未治疗的高眼压症患者,都应定期进行随访。在随访过程中,不仅要注意眼压数值,更重要的是仔细观察视乳头杯盘比的变化。为便于比较,最好摄眼底照片或绘图记录。定期复查视野也十分重要。
高眼压症最重要的是密切随访,主要是监测眼压、眼底视盘形态和视野的变化。如果眼压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如≥25mmHg),或眼压在继续升高,应每6个月检测1次眼底的视盘形态(最好是有定量分析)和阈值视野。如果伴有高危因素或随访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不利因素,可酌情给予药物治疗。但一般不主张激光或手术治疗,因为后二者带来的眼部损害将是不可逆转的。如果给予药物治疗,还要权衡利弊,选择适宜的降眼压药物,并且尽可能地将眼压降到正常统计学范围以内,或将基础眼压降低30%最为理想。
对高眼压症的处理,目前都倾向于严密观察而不是轻易给药治疗。眼压在2.79-3.33kPa之间,隔半年随访一次;眼压在3.46-4.0kPa之间,随访时间宜缩短为3个月。对高眼压患者进行普遍治疗,不仅无助于防止高眼压向青光眼转化,反而浪费了药物,甚或引起不必要的药物副反应。但对眼压经常在3.46kPa以上又同时具有危险因素的高眼压患者,应考虑给予药物治疗。可供选用的药物有1%匹鲁卡品、0.25%-0.5%噻吗洛尔、1%左旋肾上腺素。药物的选择以有效、方便、能耐受、无副反应为原则,通常不需联合用药。肾上腺素对年老伴有心血管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