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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简单方法认识高危妊娠

2017-06-24 15:00

高危妊娠一般是指年龄<18岁或>35岁的产妇,而且在妊娠期间有高血压综合征,同时妊娠期伴有心脏病、肾病,病毒感染,病毒性肝炎等内科性疾病,同时在妊娠期接触有害物质,紫外线、一氧化碳中毒、化学药物、等对胎儿有害的物质,多年不孕不育的症状,这些都可以诊断为高危妊娠。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高危妊娠的妇女,高危妊娠一旦出现之后,严重者会危及母亲和胎儿的生命,同时还会造成女性不孕,严重影响到胎儿的发育,因此大家需要尽量了解高危妊娠的诊断标准,并且进行积极的预防,防止给胎儿和母亲造成严重的危害,高危妊娠的诊断标准是什么呢?

  1、年龄<18岁或>35岁。

  2、有异常生育史的产妇,比如流产、早产、难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先天性缺陷或遗传性疾病的情况。

  3、妊娠期间有高血压综合症的产妇。

  4、在妊娠期伴有心脏病、肾病、病毒性肝炎、病毒性心肌炎、重度贫血等内科疾病,疾病的发生不适合妊娠,严重危害到母亲和胎儿的生命。

  5、多胎妊娠。一般在妊娠期间只有一个胎儿生长,但是出现多胎妊娠的情况,很容易造成胎儿营养不足,同时给母亲也带来很大的压力,甚至有可能导致出现一个胎儿死亡甚至多个胎儿死亡的现象。

  6、曾经患有生殖器肿瘤,虽已被,但是仍然影响产妇正常妊娠。

  7、羊水过多或过少。羊水过多会导致胎儿异常分娩,羊水过少会引起胎儿停止发育,甚至胎内窒息的现象。

  8、胎盘和脐带的异常。如胎盘出现肿瘤,或者脐带扭转,都有可能导致胎儿窒息,甚至胎死腹中,造成孩子和母亲同时发生危险。

  9、在妊娠期间有出血等早期流产的症状,这种症状会严重影响胎儿早期着床,安全在子宫内生长发育。

  我们应尽早了解诊断高危妊娠的标准,如果出现高危妊娠,则应及时进行积极的预防,避免给胎儿和母亲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大家需要注意合理治疗,而且要避免一些不良的影响,如果出现以上几项高危妊娠的标准时,应及时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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