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5 2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49岁
健康咨询描述:出院报告写的左足踇趾趾间及跖趾活动受限,左足第一趾中节趾骨处压痛,可及骨擦音及骨擦感,余肢未见明显异常。,以上是出院报告,但是生活中已经不能工作了,走几步就疼,生活起居都有点吃力。没有开刀做手术,是打石膏重新生骨,1,请问这个可以达到伤残鉴定么?2,如果要求车主赔偿一次性补偿费应当是多少合适?求个意见
想得到的帮助:1,请问这个可以达到伤残鉴定么?2,如果要求车主赔偿一次性补偿费应当是多少合适?求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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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你好,这样不太好评定,因为没有缺失,而但从生理功能上说,暂时没有细致的标准。
指导意见:
你这个需要出具康复评定鉴定表,受伤就诊依据(住院材料),能够充分说明局部功能确实不行。如果陪,多了他不乐意,少了你感觉不合适,不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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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只是骨折是达不到残疾的程度的,所以这种只有考虑请病假进行休息等恢复以后再去上班
指导意见:
就你所描述的补偿的情况可以请司法部门针对你的精神损失劳务费生活费等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