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4 1人回答
性别:男年龄:27岁
健康咨询描述:大夫您好;脸部,脖子,耳朵前后都被指甲抓伤,可以说是脸部没有一块好的,鉴定能构成轻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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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面部被手抓伤不构成轻伤,构成疤痕导致毁容可以一般是轻微伤,手抓的一般够不成。
指导意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