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6 2人回答
性别:男年龄:31岁
健康咨询描述:2017年6月22日下午14点,本人因在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自行骑摩托车将腿撞骨折,后120拉到济南省里医院急诊科就诊,拍片确认后为左腿骨折,左腿胫腓骨骨折,因省里医院太忙,转院到济南中德骨科医院,当晚6点进入手术室,进行钢钉,钢板固定,22时30分出手术室,当夜因疼痛服用止疼药和止疼针入睡,后期5天内,因腿疼痛难忍,医生将建议把外侧缝合针拆除,至今12天伤口外侧为缝合,后又因不知为何原因伤口附近痒,使用999皮炎平和吊瓶消痒,现有发现伤口附近有小水泡,科室主任认为典付过敏,后医生又说退皮,我应如何处理此事,如何可以快速止痒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自诉小腿骨折术后伤口周围瘙痒难忍,局部可见小水泡,未诉其他明显不适表现
指导意见:
建议:请问伤口包扎用的是普通的纱布还是敷贴?有的对敷贴过敏!伤口缝线处是否红肿?很有可能是对缝线过敏!
医生说是它们用典付后过敏,它门是否属于医疗责任了,现在水泡越来越多,如何处理好?
碘伏过敏不能算是医疗责任,这个取决于个人的体质!如果确定是碘伏过敏的话,以后不用碘伏消毒,改用其他替代品就可以了!可以服用些抗过敏的药物!慢慢的就好了!
还有一个问题,我伤口缝2处,里外缝合,我在面肿胀,疼,医生把我外侧(皮部)缝合线拆除,伤口露着肉,会不会感染了,这样可以么?
没关系的,平时注意无菌原则是没有问题的
为什么我一个创伤性骨折需要做4次手术,钢板固定,钢钉固定一次,VSR一次,缝合一次,拆除钢板一次,这符合常理么,在济南中德骨科医院做的
这个就是根据你的病情所做出的治疗,具体是否合理,我没看到您的病情,不好做出判断
其他答案 (1)
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伤口缝合后附近痒一般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感染,另外考虑是长肉。
指导意见:
根据你的描述,现在先不用做处理,只要伤口愈合良好,没有化脓等情况,就不需要做处理。
医生说是它们用典付后过敏,它门是否属于医疗责任了,现在水泡越来越多,如何处理好?
临床上碘伏消毒是普遍现象,而对碘伏过敏的人非常小,所以这种情况不属于医疗责任,可以换酒精消毒看看。
为什么我一个创伤性骨折需要做4次手术,钢板固定,钢钉固定一次,VSR一次,缝合一次,拆除钢板一次,这符合常理么,在济南中德骨科医院做的
需要几次手术要根据伤者的情况而定,只要是正规医院一般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