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1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24岁
健康咨询描述:未婚先孕,胎儿四个多月。男方不肯打掉孩子,女方对男方死心了想打掉孩子,女方执意要打掉孩子,女方会负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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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未婚先育,女方有权利打掉胎儿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女方有按照过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女方是有打掉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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