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5 3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25岁
健康咨询描述:我现在怀孕21周了,但是宝宝是健康的,但是我已经决定不要了,医生说必须来引产证明才能住院手术,但是我去了当地政府开证明,他们说必须小孩畸形才能开证明,我想说应该怎么办啊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一般怀孕14周以后若想终止妊娠,必须开引产证明,您若为计划内的生育,比如说第一胎或者第二胎这种情况引产证明您是开具不了的,除非以下特殊情况一,胎儿畸形,二,未婚或离异。三,孕妇的合并症不能继续妊娠者
其他答案 (2)
病情分析:
你好,怀孕21周不要太可惜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还是建议留住宝宝,毕竟胎儿是健康的
指导意见:
建议你慎重考虑,这个公立医院引产一般需要计生办证明。私立医院可能不要。
病情分析:
怀孕都五个多月了,孩子都那么大了,为什么狠心要把他引产,剥夺他的生命权,再说你自己年龄也不小啦。
指导意见:
建议,目前国家对引产这一块是抓的很严格的,如果是因为男方的问题吗?对这个引产的事应该要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