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5 2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29岁
健康咨询描述:在经期开始第一天,左脚一个脚趾破损好像引起了炎症导致了左腿出现红斑,红斑的地方疼痛,人也发烧,第一天没注意以为只是经期综合征,第二天全身出现红点点还痒(中午吃了一颗氯雷他定)晚上还是发烧测量到有38.6℃后吃了一包小柴胡,第三天退烧,身上还是痒吃(中午吃了一颗氯雷他定),并且手部有刺痛感。第四天也就是今天还是跟第三天一样,想问问是怎么了,需要去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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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也可能真的是血液感染引起的,反复发烧,如果是单纯的过敏是不会引起发烧的,所以说还是需要到医院进行检查的。
指导意见:
你好,身上痒痒是可以吃抗过敏的药物的,关键是你脚部破损引起的疼痛,这才是最根本的原因。所以说你及时的到医院查明原因,才可以对症治疗。
手部有刺痛感是为什么?
也可能是颈椎压迫供血不足引起的
其他答案 (1)
病情分析:
从你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考虑是脚趾破损以后炎症引起淋巴管发炎
指导意见:
像你所吃的这些药物是起不到作用的,最起码你得用一些抗生素,如果没有控制住,建议你到医院到外科给你诊断治疗
可以吃头孢拉定吗?
可以的,头孢拉定也是抗生素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