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5 1人回答
健康咨询描述:“交界痣恶变”病理科误诊为“皮内痣”,10个月后发生恶黑瘤淋巴结转移,延误了早期机会,是医疗事故吗?算几级?
第一次问题补充:(2008-3-8 1:52:24) 女,67岁,平时健康,因右上臂黑痣,小黄豆大小,为防癌变在某医院外科手术切除,病理报告“皮内痣”,10个月后同侧腋下淋巴结肿大,抗炎治疗半月无效,摘淋巴结活检,病理报告:“腺癌”!用尽许多临床检查手段(乳房B超、钼靶、磁共振,胸片、肺CT加强,上腹CT加强、胃镜、骨扫描等)均未发现这“腺癌”来自何脏器,最后,去三级医院作酶标检测,结论:恶性黑色素瘤淋巴结转移。调当初黑痣切片,结论:“交界痣恶变”,就这样,由于病理科误诊,早期的肿瘤耽误了10个月,导致远处淋巴结转移。目前正经受着痛苦的化疗中。
第二次问题补充:(2008-3-8 1:53:23)
第三次问题补充:(2008-3-10 23:24:33)上次补充可能没说清,让您误解了。正因为“皮内痣”诊断错了,(应是“交界痣恶变;,三级医院专家肯定)才在10个月后发生了淋巴结转移。也就是说,当初的痣不是皮内痣,而是已经发生恶变,误诊了,我讲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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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这里只能咨询疾病,不能讨论疾病之外的事情,你咨询的是医疗鉴定问题,这里不能讨论,得去当地医疗鉴定部门才能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这里无权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