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9 1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38岁
健康咨询描述:你好,我2020年3月4号在超市买零食吃,吃了以后晚上就出现了咳嗽,第二天咳的更厉害了,量体温最高温度37.4,第二次量36.4,今天上午体温36.8,中午37.2,我是传染了吗?吃的时候没注意,后来无意看了一眼食品厂地址是湖北省武汉市黄坡区滠口街,汉口北工业城,李桃林食品有限公司,请问我是不是已经传染了新冠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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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2020年3月4号在超市买零食吃,吃了以后晚上就出现了咳嗽,第二天可得更厉害了,量体温最高温度37.4。食品厂地址是武汉。建议你看看食品的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