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脏病继续妊娠的治疗方法

2015-06-28 19:28:19

张崇玲 副主任医师 随州市中心医院

  临床上很多女性怀孕期发现了妊娠期心脏病,此时会根据患者怀孕的周期,妊娠期心脏病严重的程度制定治疗方案,患者可终止妊娠,也可继续妊娠,患者选择继续妊娠就必须符合要求才行,那么妊娠期心脏病继续妊娠的治疗方法是什么?

  心力衰竭是心脏病孕妇的致命伤。因此,加强孕期监护的目的在于预防心力衰竭,而具体措施可概括为减轻心脏负担与提高心脏代偿功能两项。

  (1)减轻心脏负担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限制体力活动,增加休息时间,每日至少保证睡眠10~12小时。尽量取左侧卧位,以增加心搏出量及保持回心血量的稳定。

  ②保持精神愉悦,避免情绪激动。

  ③进高蛋白、低脂肪、多维生素饮食,限制钠盐摄入,每日食盐3~5克,以防水肿。合理营养,控制体重的增加速度,每周不超过0.5千克,整个孕期不超过10千克。

  ④消除损害心功能的各种因素,如贫血、低蛋白血症、维生素(尤其是B1)缺乏、感染、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⑤如需输血,多次小量(150~200ML);如需补液,限制在500~1000ML/D,滴速10~15滴/分钟。

  (2)提高心脏代偿功能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心血管手术 病情较重、心功能Ⅲ~Ⅳ级、手术不复杂、麻醉要求不高者可在妊娠3~4个月时进行。紧急的二尖瓣分离术(单纯二尖瓣狭窄引起急性肺水肿)可在产前施行。未闭动脉导管患病期间发生心力衰竭,或有动脉导管感染时,有手术指征。

  ②洋地黄化 心脏病孕妇若无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一般不需洋地黄治疗,因为此时应用洋地黄不起作用。况且孕期应用洋地黄不能保证产时不发生心力衰竭,一旦发生反应而造成当时加用药物困难。再者,迅速洋地黄化可在几分钟内发挥效应,如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不难及时控制早期心力衰竭。因此,通常仅在出现心力衰竭先兆或早期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者妊娠28~32周时(即孕期血流动力学负荷高峰之前)应用洋地黄。

  由于孕妇对洋地黄的耐受性较差,易于中毒,故宜选用快速制剂,如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或毒毛花苷K毒(毒毛旋花子甙K)。维持治疗则选用排泄较快的地高辛,一般用至产后4~6周血循环恢复正常为止。

  此外,心功能Ⅰ级、Ⅱ级的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20周以前至少每2周由心内科、产科医师检查一次,以后每周一次,必要时进行家庭随访。除观察产科情况外,主要了解心脏代偿功能及各种症状,定期作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检查,以利对病情作出全面估计,发现异常。有心力衰竭先兆,立即住院治疗。预产期前2周入院待产,既能获充分休息,也便于检查观察。凡心功能Ⅲ级或有心力衰竭者应住院治疗,并留院等待分娩。

  妊娠期心脏病继续妊娠也会出现很多并发症和危害,患者最好在医院保胎治疗,等病情稳定后才可出院,并且妊娠期心脏病会随着孕周增加心脏的压力会增大,严重时会造成心脏衰竭,因此有必要时患者也要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