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皮炎(dermatitis medicamentosa)又称药疹(drug eruption),是指药物经各种途径进入体内(如内服、注射、吸入或塞入等),引起的皮肤或黏膜的反应。严重者可伴有全身性损害,可伴有内脏损害,甚至死亡。药疹可由变态反应和非变态反应所产生,后者指药理学可以预测得到的,常与剂量有关,而前者与药理作用无关,见于少数个体,通过变态反应机制而发生,通常讲的药疹亦是本文论述的前一类药疹,主要指药物过敏所引起者,但药物本身局部作用所引起的皮疹,例如亚硝酸戊酯的红斑反应,不包括在本文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