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点按病种收费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2017-06-04网友分享

  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决定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基础上,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就是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也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12月20日从浙江省物价局、卫生厅公布的《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中了解到,试点初期浙江省按病种收费主要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自然临产阴道分娩、计划性剖宫产、老年性白内障等三个病种为全省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病种。

  据了解,这样的指导收费标准包含了患者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手术、诊疗、麻醉、检验、检查、住院床位、护理以及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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