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2网友投稿
【2017年7月22日 讯】近期曝光了很多起“医药广告表演者”事件,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刘洪滨”案,她参与的违法广告至少在6省市的电视频道播出,而被查处后所被开出的罚单数额也是最大的。当然,除了“刘洪滨”案,还有其他12起案件也被陆续查出。那么在这些违法医药广告乱想的背后到底映射了什么呢?作为消费者,我们又该如何警惕这些医药骗局呢?
“刘洪滨”所“代言”的医药广告覆盖天津、湖南、贵州、甘肃等多个地区。其中,在贵州广播电视台发布的“巴西绿蜂胶”广告更是利用“刘洪滨”扮演的所谓专家作推荐证明,其中涉及到疾病的治疗功能、医疗用语以及含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内容都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针对这一条,2017年3月,贵阳市市场监管局作出了8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刘洪滨”一样,“李炽明”也是一个医药“代言大户”,而且他还多次与“刘洪滨”同时现身参演“医药广告”。比如,河北省广播电视台所播出的一则违法广告案中,“唐通5.0” “康谷丹舒筋活络丸”等广告就利用“刘洪滨”“李炽明”这两个人多扮演的专家作推荐证明,显然也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最终被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李炽明”这个“代言大户”除了代言上面提到的“康谷丹舒筋活络丸”“龙舒泰地龙胶囊”外,他还代言有“神佗定喘药”。广告利用了“李炽明”扮演的专家身份作出功效、安全性类的推荐证明及相关的治愈率、有效率等断言或者保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最终被泰安市工商局作出14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曝光医药表演的相关信息介绍。虚假的“医药广告演出”持续上演,除了相关部分监管不力之外,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由于缺乏某种判断力而被有心之人蒙蔽了。所以,打击违法医药表演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推销的产品质量到底好不好,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凡是无绝对,不一定专柜或者商场里的东西就是好的,也不一定推销的东西就是不好的,但是凡是商品都有其应有的价值,如果言过其实就不太好了。比如说近期有一则关于医院工作人员卖天价鞋垫的新闻就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我们都知道,有些药是救命的必需品。但是还是有一些黑心的人,不顾他人的性命制造假药销售、贩卖。为了达到自己的一己私欲而不择手段,而且这些假药还被自己开的快递公司发往了全国的医药机构。并且还扬言会在一年内实现上千万的利润。
接种疫苗事关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疫苗进行十分严格的管理,严禁注射过期疫苗或者是伪劣疫苗。河北省石家庄市发生的疫苗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相关部门迅速进行处置,有关人员得到了严厉的处理。
北京市民比较熟悉的“家缘”锅巴近日也上了食品安全的“黑榜”。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