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斯宝奋乃静片 4mg*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4194 生产企业: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概述 用药说明 用药指导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奋乃静片
通用名称:奋乃静片
适应症: 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绝经与阿尔茨海默病综合征。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规  格: 4mg*100片
相互作用: 1. 本品与乙醇或中枢神经抑制药,尤其是与吸入全麻药或巴比妥类等静脉全麻药合用时,可彼此增效。2. 本品与苯丙胺类药合用时,由于吩噻嗪类药具有α肾上腺素受体阻断作用,后者的效应可减弱。3. 本品与制酸药或止泻药合用,可降低口服吸收。4. 本品与抗惊厥药合用,不能使抗惊厥药增效。5. 本品与抗胆碱药合用,效应彼此加强。6. 本品与肾上腺素合用,肾上腺素的α受体效应受阻,仅显示出β受体效应,可导致明显的低7. 本品与胍乙啶类药物合用时,后者的降压效应可被抵消。8. 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前者可抑制后者的抗震颤麻痹效应。9. 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两者的抗胆碱作用可相互增强并延长。
注意事项: 1.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 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 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 癫痫患者应慎用。 6. 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
不良反应: 1. 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相互作用: 1. 本品与乙醇或中枢神经抑制药,尤其是与吸入全麻药或巴比妥类等静脉全麻药合用时,可彼此增效。2. 本品与苯丙胺类药合用时,由于吩噻嗪类药具有α肾上腺素受体阻断作用,后者的效应可减弱。3. 本品与制酸药或止泻药合用,可降低口服吸收。4. 本品与抗惊厥药合用,不能使抗惊厥药增效。5. 本品与抗胆碱药合用,效应彼此加强。6. 本品与肾上腺素合用,肾上腺素的α受体效应受阻,仅显示出β受体效应,可导致明显的低7. 本品与胍乙啶类药物合用时,后者的降压效应可被抵消。8. 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前者可抑制后者的抗震颤麻痹效应。9. 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两者的抗胆碱作用可相互增强并延长。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禁  忌: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生产企业: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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