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0.25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33
生产企业: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Granules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规 格:
0.25g*10袋
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口服。1. 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 12岁以下小儿用量:(1)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包,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 年龄4-9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0.5-1包,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3)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1.5包,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贮 藏:
密封保存。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生产企业: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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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指导
问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有什么副作用啊
病情描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有什么副作用啊对乙酰氨基酚颗粒有什么副作用啊[详情]
答
病情分析:病情分析:这种药物具有抗感冒的缓解鼻塞流鼻涕的作用。指导意见:这种药物是比较安全的正常应用的话不会有太大问题,建议不要担心,主要的副作用是有轻度催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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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服用对乙酰氨基酚颗粒应注意什么?
病情描述:最近这天气时好时坏,忽冷忽热,同事个个相继都感冒了,同在一个办公室我也不例外,刚去药店,里面的药...[详情]
答
病情分析:你好,服用对乙酰氨基酚颗粒应注意,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二十四小时不能超过四次,服用三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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