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药业新菲(氨麻美明分散片)

东风药业新菲(氨麻美明分散片)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规格: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盐酸苯海拉明2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铝塑加双铝箔包装,12片/板,1板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新菲
通用名称:氨麻美明分散片
英文名称: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HydrochlorideDextromethorphanHydrobromide,andDiphenhydramineHydrochlorideDispersibleTablets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流鼻涕、流眼泪、打喷嚏 、鼻塞、咳嗽等症状。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盐酸笨海拉明25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盐酸苯海拉明2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铝塑加双铝箔包装,12片/板,1板

药物相互作用

1.降压药或抗抑郁药同时服用。 2.避免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时或在停用MAOI后两周内服用本品。 3.不能与中枢抑制药(镇静催眠、镇痛药、麻醉以及抗精神病用药等)同时服用。 4.若超过剂量,可能出现头昏、嗜睡或神经质症状,应及时就医。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不振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1.对盐酸伪麻黄碱、盐酸笨海拉明、氢溴酸右美沙芬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2.高空作业人员、驾驶员及机械操作人员禁用。

注意事项

1.每天总剂量不得超过8片,每次服用间隔不宜小于6小时,疗程不得超过7天。 2.下列情况应慎用:伴随发热、皮疹、红肿或持续头痛者;发热超过3天患者;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抑郁症、哮喘、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患者;合并有继发感染或慢性咳嗽伴有痰多粘稠患者。 3.不能同时服用含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4.避免饮酒或饮用含有乙醇的饮料。

储藏

遮光,密闭,干燥处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593

生产企业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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