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布洛伪麻分散片

小儿布洛伪麻分散片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规格:每片含布洛芬50mg与盐酸伪麻黄碱75mg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小儿布洛伪麻分散片
通用名称:小儿布洛伪麻分散片
英文名称:Pediatric Ibuprofen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Dispersible Tablets

适应症

暂时缓解儿童的感冒、鼻窦和流感症状:鼻腔和鼻窦充血、鼻塞、头痛、咽喉痛、轻度的全身疼痛和发热。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布洛芬50mg,盐酸伪麻黄碱7.5mg。

规格

每片含布洛芬50mg与盐酸伪麻黄碱75mg

药物相互作用

1.避免与降压药或抗抑郁药同时服用。 2.本品与其它解热、镇痛、抗炎药合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喋呤、口服降糖药同时服用,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良反应增加。 4.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5.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可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禁忌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活动期消化道溃疡、鼻息肉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7.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抗抑郁药或治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品等)或停止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14天之内的患儿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5.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6.有高血压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7.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8.患者信息: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2)如有严重或持续的咽喉疼痛,或咽喉疼痛伴有高热、头痛、恶心、呕吐,可能为严重疾病症状,请找医师咨询。除非有医师指导,不要服用本品超过2天或用于3岁以下儿童。 (3)有肝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青光眼、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患儿服用前请咨询医师。 (4)若服用时胃部有不适感,可与食品或牛奶同时服用。 (5)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6)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7)如果出现神经过敏、眩晕或失眠现象,请停止使用本品并请咨询医师。 (8)如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哮喘、呼吸急促、荨麻疹、面部肿胀、脉搏或心跳加速、皮肤色泽改变等休克表现,请立即咨询医师。 (9)在服用本品前如果出现如下症状请咨询医师:不能进食液体;由于持续的呕吐或者腹泻流失大量体液;胃痛。 (10)如发热、疼痛或鼻塞加重持续超过3天,或服药一天(24小时)内症状无缓解,请停止服用本品并请咨询医师。 (11)出现任何其它新的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 (12)服用剂量不要超过推荐剂量。

储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296

生产企业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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