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酸缓释胶囊

烟酸缓释胶囊
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4.0)
规格:0.25g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烟酸缓释胶囊
通用名称:烟酸缓释胶囊
英文名称:Nicotinic Acid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适应症

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

主要成份

烟酸。

规格

0.25g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不良反应

1.对本品一般耐受性好,副反应温和、短暂。 2.常见的副作用是发生皮肤潮红(如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瘙痒或麻刺感),可伴有头晕、心动过速、心悸、气短、出汗、寒颤和或水肿。 3.极少数患者可导致晕厥。 4.其他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和皮疹,偶见恶心、呕吐及鼻炎等。女性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普遍高于男性。 5.在临床研究或常规治疗过程中,也有报道应用烟酸制剂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 (1)全身症状:水肿、全身乏力、寒颤。 (2)心血管:房颤及其它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悸、直立性低血压。 (3)眼睛:中毒性弱视、囊样斑块水肿。 (4)胃肠道:活动性消化性溃疡、黄疸。 (5)新陈代谢:糖耐量下降、痛风。 (6)肌肉骨骼:肌痛。 (7)神经:头晕、失眠。 (8)皮肤:高色素沉着、黑棘皮病、斑丘疹、荨麻疹、皮肤干燥、出汗。 (9)其它:偏头痛。 (10)临床实验室异常血生化:血清转氨酶(参见注意事项)、低密度脂蛋白、空腹血糖、尿酸、总胆红素、淀粉酶升高、血磷降低。 (11)血液:血小板计数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参见注意事项)。

禁忌

1.对烟酸或本品中任何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的或原因未明的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动脉出血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用同等计量的速效烟酸制剂替代,对于从服用速释烟酸转为本品治疗的患者,应从低剂量开始,然后再逐渐增大剂量至产生较好疗效,在用同等剂量速释烟酸制剂替代烟酸缓释制剂的患者,已有发生严重肝脏毒性包括爆发性肝坏死者。 2.大量饮酒或有肝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患者禁用本品。 3.在本品治疗期间注意进行肝功能检查,应在治疗前、第一年每6—12周和1年后定期(大约6个月)检查血清转氨酶。 4.需特别注意转氨酶升高的病人,应立即复查并增加检查频率,如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升至正常值高限的3倍并持续存在或伴有呕吐、发热或身体不适,应停用本品。 5.少数病例的横纹肌溶解症与联合应用烟酸(≥1g/日)和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有关,医生在将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应用时应慎重权衡利弊,并严密监测病人有无肌肉疼痛、触痛、无力的征兆或症状,尤其在用药的最初几个月和增加任一药物剂量期间,在此期间医生应考虑定期监测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和钾离子,但仍无法保证能防止严重肌病的发生。 6.患有黄疸肝炎、肝胆疾病、糖尿病或消化道溃疡的患者,在服用烟酸缓释胶囊期间应严格监控

储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101

生产企业

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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